2009.05.22 -- 第十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第十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於5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正假新生北路二段二十八號二樓錦華大飯店召開。

梁理事長在致詞時感謝各位會員代表在百忙中撥冗出席,時間過的很快,本屆任期已過一半,平時大家都在工作崗位上忙碌,相聚不易,每年公會都會藉舉辦健行、高爾夫球賽及大會來聯絡會員感情。

尤其是本會的顧問、諮詢委員們對公會舉辨活動都大力支持與贊助,理監事們也是出錢出力,特別致上感謝。

大會除通過本會97年度工作報告、決算及98年度工作計劃、預算外,另通過理事會提案二案:

1、建請政府機關在立法、修法或行政命令時,請預先整合相關部會同歩執行,以免相同的法令規範在執行面上造成差異,導致業者必須配合各主管機關的個別裁量要求而進行不同的因應流程。

2、修改本會章程第七條,會員推派代表二人出席本會稱為會員代表,以該公司負責人為當然代表,另推派任職該公司行號且年滿二十歲以上者為另一代表。

大會在愉快的氣氛中圓滿結束。